2018-01-10 16:14

[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]「三金歌王」殷正洋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的別墅,去年遭21歲余姓工人2度侵入,偷走現金4萬元及1張8萬元支票。余男原先辯稱以為該棟屋子需要裝潢,才會闖入屋內,否認行竊,遭到檢方起訴後,他卻向法官改口認罪,希望能減刑。士林地院審結,依2罪共判1年2月徒刑。

判決指出,余男去年5月12日在殷正洋住處隔壁擔任油漆工,他見中午12時許殷與妻子外出後,翻越圍牆進入庭院,撬開落地窗後侵入屋內,但找了20分鐘沒找到值錢財物,只好空手離開,但他博客來書店網路書局沒有放棄,下午3時許又以同樣手法侵入屋內,這次在2樓臥室衣櫥內一件外套口袋中,發博客來現4萬現金及8萬元支票,得手後立刻離開。

殷當晚回到家,發現家門被入侵,立刻調閱自家監視器報警,警方循線到蘆洲逮人,余男卻大喊冤枉,辯稱工頭告訴他「隔壁也要裝潢」,但因大門鎖生鏽打不開,才會翻牆進屋查看,他並沒有偷東西。

檢察官不採信辯詞,仍然起訴余男,余男自知無法再騙,到了法院只好向法官改口認罪,希望能換取減刑,但因他前科累累,犯後也與殷和解,沒有賠償損失,法官遂依侵入住宅竊盜未遂判刑4月,得易科罰金12萬,另依侵入住宅竊盜判刑10月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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